中共红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委驻红河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红河学院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驻红河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李峻
纪委副书记:杨必裕
纪委委员:李峻、杨必裕、马坤、杨华明、李清、戴婷、闵勇
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处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处在学校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的纪律。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落实学校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指导各二级党组织的纪检工作。
(四)保障党员行使党章规定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五)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在党纪和党风方面的举报、控告,查处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
(六)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履行党员义务,发扬优良作风及抵制腐蚀的能力。
(七)对学校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纪党规以及学校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和关键领域进行监督检查。
(八)受上级监察机关委派,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或案件进行前期调查,并协助配合上级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九)承办校党委和校领导、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