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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审计厅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稳定增长跟踪审计力度

发布日期:2016-02-23  浏览次数:

审计厅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稳增长跟踪审计力度

【时间:2015-10-16】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字号:大中小】

 

审计厅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稳定增长跟踪审计力度

 

 

为切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助力云南经济发展,近日,省审计厅根据《审计署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促进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的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促进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身体力行“忠诚”和“担当”,把稳增长促发展作为当前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一把手负责、主官主管,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加大稳增长跟踪审计力度。

《实施意见》指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注重研究政策背景、吃透政策目标,抓住被审计领域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切实增强审计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建设性;把握审计重点,围绕审计署意见中确定的9个方面38项审计重点,围绕党委政府稳增长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充实跟踪审计重点、下达各期计划,自加压力、主动作为,认真实施完成跟踪审计任务。同时,要积极创新计划、组织、审计方式和管理制度,提高审计质量,扩大审计覆盖面,认真实施完成跟踪审计任务。

《实施意见》强调,对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事实要在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历史地、辩证地、客观地审慎评价;要进一步加大整改情况跟踪问效力度,把前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效果作为下一期后续跟踪审计的重要内容,“杀个回马枪,搞搞回头看”;要注重项目质量,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对审计项目质量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实行全程控制、各负其责;加强上级对下级工作的督导,省厅负有牵头责任的处室要加大督导力度,省厅稳增长跟踪审计办公室将对承担审计任务的厅机关相关处室、全省17个州市区审计局进行综合考评并进行通报或表彰。

同时,在出台《实施意见》进行总体指导的基础上,审计厅还对每一时期、每一阶段、每个月跟踪审计的牵头处室、主审单位、审计重点、对应政策内容、结合项目等作出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逐级抓牢抓实、审深审透,确保审计工作取得扎实成效。